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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底下真的有不勞而獲的事情嗎?

真的有這種事情嗎? 就Shinjan偶的觀點來說
那是不可能的 一定是要有所付出才行....U_U

今天(10/12)早上騎車 想要到高鐵求職(摩斯漢堡)
正當過了水上交流道的陸橋時 
有一輛客貨車靠邊停車 搖下車窗 向我問話

Shinjan以為大概又是又要「問路的」
當然也是粉樂意的停下車來跟他對話啦!

結果 對方表明身份 說是送貨的
是送音響器材的 由於貨在送完之後
才發現多了兩組(倉庫多給了兩組)

他是說 因為這種東西 是倉管的自己多放的
與其繳回去倉庫 不如做個朋友 便宜賣我就好

看了看 覺得還有點心動說
因為 整組的(音響、擴大器、喇叭....)
樣樣俱全 突然有點衝動想要答應他說

只是再想到 我是騎「老婆」(機車)去的
要怎麼搬啊?而且
就算我真的能夠搬回家好了
我要放那裏啊?
雖然我沒有什麼視聽設備 但是也不缺啊!

想想 還是算了
於是也就這樣拒絕了
說我傻嗎? 也許吧!
不過 自己倒是覺得蠻安心的
因為沒有多了一些要「擔心」的事
沒事 為啥麼要多把事放在心上
在當時 我就是這樣想的....^^

後來 自己在細細的回想
真的覺得 當初的決定是對的
因為就當時的情況來說
雖然他是說要賤賣 甚至送我也沒關係
但是問題是 有可能嗎?而且他有兩組....

合理的情況是 他賤價隨便賣我一組
但是可能 得要同時買另一組吧!

天底下絕對沒有不勞而獲的事
就算有 在自己有「堪用品」的情況下
再換、再要求更好的 就算是「貪」了

哈哈~!我一直是這樣認為的
可以用 夠用就好了啦!
做人不要太貪心比較好啦!真的..^^
後記:
這一篇網誌 是Shinjan在電腦補習班發的
當我跟大家分享這一則新的「詐騙手法」時
也有同學跟我說 就算是真的好了
只要自己有買賣物品行為 也算是竊盜
而且在自己知道是「贓物」的情況下購買
罪可能會更重喔!
在這個「無處不是騙」的情況下
凡事還是小心一點比較好
也謝謝小狼的大力回覆....
(其實是被Shinjan抓來 硬要回覆的
因為 他居然也有遇過說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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